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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公告,注销公告,致歉声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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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报通:登报电话:400-661-2528、187--0156--2488,公告部联系。本院根据债( )人( )的申请,已于( )年( )月( )日作出( )字第( )号民事裁定书,宣告人( )还债。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,向本院书面申报债权,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,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。逾期未申报债权的,视为自动放弃债权。次债权人会议定于()年( )月( )日( )时在本院( )召开。望债权人准时参加。登报办理流公告查询网公示信息
个人类遗失声明、公司类遗失声明、注销公告、清算公告、企业、减资公告、施工公告、公告、企业变更、企业吸收、合并
公告、公告、致歉公告、商业合同等解除公告、劳动合同等解除公告、公告、送达公告、企业类(转让公告)、寻物各类启事等。2011年1月27日
登报步骤
1、公告登报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登报内容盖章。
2、电话,确认好刊登的稿件。
3、排好版后,稿件小样回传给客户,须客户方确认文稿无误签字及刊登媒体,刊登日期。
4、客户可现金付款或通过、转账、存款等付款后,刊登。公司分立公告 根据******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,拟通过存续分立,分立为****责任公司和北京****有限公司 。分立后的****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236,516,171.46元,北京******有限公司的注册资xxxxxxx元。分立后。原公司的,由分立后的****有限责任公司承担,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相应的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,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。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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